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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提示:莫让火花成“祸”花!

  • 发表时间: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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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全管理中,凡是动用明火或者可能产生火种的检修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在这里温馨提示:施工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从事消防检测、消防维保消防安全评估的大连日新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数百家高层建筑、商场、市场、洗浴、歌厅等项目提供过消防检测、消防维保、消防安全评估等技术服务。

消防安全提示:

1、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加强对进场施工操作人员的审查在安全措施上严格把好关。

2、营业场所严禁焊接作业。正在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3、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经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动火操作人员并且焊割的作业项目要与其取得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中具备的资格证相符。

4、作业前清理可燃物。作业前应把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点如无法移动可用不燃材料盖封。

5、作业时配备灭火器材。进行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

6、作业结束彻底消除火种。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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